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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明纪|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和纪律建设的根本遵循
时间:2021-08-19 09:15: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徐亚风 孙金岩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048人,特邀代表60人,代表全国5800万名党员。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

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党的十五大(1997年)修改的新党章延续了十四大党章的基本结构,仍为十章五十条,内容表述共做了五处修改。如第一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第一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概括为“邓小平理论”,并在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义务和第三十四条党的干部义务条文规定中增加了“邓小平理论”,要求党员和党的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十五大党章仍然延续十四大党章对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规定,这表明党的纪律建设进入了稳定发展和局部调整期,为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这也表明,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洗礼,站在新世纪门槛上的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党内监督“既有组织,又有纪律”的正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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