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淮阴区委批准,淮阴区纪委监委对淮阴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王松身为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